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工作的通知》發布,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深入貫徹全國旅游發展大會部署,加強導游人才培養,文化和旅游部將組織開展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方式
根據《導游等級考核管理辦法》,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采取論文答辯形式進行。
二、報名方式與條件
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工作采取個人自愿報名方式組織,凡符合條件的導游,均可向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報名參加,報名時間為2025年7月11日—8月8日,具體報名條件為: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取得高級導游等級滿三年(2022年7月11日前獲證);
4.三年內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的帶團記錄不少于25次或者90天(有效信息為2022年7月10日—2025年7月10日的帶團記錄,報名開始后填報的帶團記錄無效);
5.截至2025年7月10日,兩年內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罰款以上處罰,未被認定為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
(二)專業要求
1.知識要求。參加特級導游等級考核的導游應具備深厚的旅游知識和廣博的文化知識,對導游工作有深入的研究和獨到的見解。
2.能力要求。參加特級導游等級考核的導游應具備豐富的導游工作經驗、精湛的導游技能與鮮明的服務特色,能夠獨立創作富有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導游詞,對導游相關工作有深入研究,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備指導高級導游工作、學習的能力。
三、材料要求
導游報名參加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須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個人報名表》一式三份。
(二)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式兩份(須查驗原件)。
(三)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電子版。
(四)本人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須查驗原件)。
(五)本人導游資格證、電子導游證、高級導游證書復印件(須查驗原件)。
(六)1篇以上原創導游詞,內容不限,字數5000—8000字。
(七)本人答辯論文及電子版,論文要求結構完整(應包括標題、中英文摘要、關鍵詞、目錄、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內容與導游工作相關,正文字數原則上不少于10000字。
(八)1項以上與導游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研究成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圍繞導游業務、服務規范、專業學術知識、導游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撰寫的著作、論文以及相關文章,創作的較為系統的培訓課程、教案等。
四、工作流程
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工作分為初審和終審兩個階段。其中,初審階段由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終審階段由文化和旅游部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流程為:
(一)初審階段。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導游的報名條件審核,組織對導游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和論文預答辯工作,根據預答辯結果形成并報送推薦名單(各地推薦名額分配情況詳見附件1)。推薦名單應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異議進行核查、處置后,于2025年9月26日前將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報文化和旅游部。
(二)終審階段。文化和旅游部組織成立2025年全國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專家委員會,負責制定終審技術文件和工作程序,并據此對各地報送的推薦人選進行終審。終審產生的特級導游名單將對外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最終結果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對外發布。導游對本人考核結果存在異議的,可以自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強化責任意識,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嚴格審核把關,提高初審質量,按時報送推薦名單,逾期未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推薦資格。
(二)嚴肅工作紀律。各地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考核組織過程中發現導游、工作人員存在違規行為的,應依據《導游等級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導游報名參加特級導游等級考核工作。對于通過初審進入推薦名單的導游,各地應給予指導和支持。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5年7月2日
——摘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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