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中央政法委等12個單位組成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啟動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范“三箭齊發”,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為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專項行動啟動以來,文化和旅游部積極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摸排問題隱患,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場侵害老年人權益行為,進一步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秩序,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隨著專項行動的持續深入開展,各方面成效逐步顯現。
1、重拳整治 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啟動以來,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進行全行業動員部署,建立統籌機制,推動各地迅速出擊、重拳整治,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高度重視專項行動,結合實際情況迅速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加強執法檢查力度、案件查辦力度,堅決查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收取“年齡附加費”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為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礎。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統辦理的養老詐騙案件主要呈現四大特點:一是以贈送一定禮品騙取老年人信任,以“不合理低價游”誘導老年人參團,安排自費旅游項目、指定購物商店強制消費;二是企業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通過組團形式,招攬老年游客,開展旅游經營活動;三是導游與購物場所相互勾結,以不合理高價銷售產品,強制老年人消費;四是企業打著投資“養老項目”等旗號,以許諾還本付息或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誘騙老年人“投資”“理財”等。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高度重視,成立了工作專班,統籌謀劃和指導全省行動。同時,注重點線結合,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為主線,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專項整治”“涉老年人旅游專項執法檢查”“中秋、國慶假日期間專項執法檢查”等7個專項行動,推動打擊整治涉養老詐騙執法工作常態化。
各地在積極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還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起到了較大震懾作用。
江西省景德鎮市大巴司機林某在沒有旅行社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委托陳某通過微信群招徠52名老年游客參加“近郊一日游”,被景德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執法人員及時制止,陳某將所收取的團費全部退給了游客,并受到行政處罰。
廣東省汕尾市魏某通過微信“健康快樂群”以188元的低價招徠旅游者參加旅游團,其中大部分為老年游客,實質是以低價誘騙老年人在旅游目的地購物。汕尾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執法人員責令魏某主動聯系購物店退還老年人購物錢款,共為老人追回經濟損失68000元。
河南省鶴壁市某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在未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養老養生為旗號,以發展會員為目的,通過朋友圈、微信群等招徠老年人參加旅游活動。鶴壁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執法人員查明情況后,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違規行為,并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
近年來查處的文化和旅游領域假借“養老”之名實施詐騙的案例還有很多,其中大多是利用老年人辨識能力不強,通過“不合理低價游”或打著藝術品經營的幌子誘導老年人“投資”“理財”,或向老年人推銷高價保健品、奢侈品等。執法人員提醒,廣大老年群眾,要認真甄別旅游組織者的資質,主動拒絕不合理低價游,不盲目追求便宜;要簽訂正式旅游合同;要樹立防范風險意識,不輕信他人的話,不給違法違規者可乘之機。
2、摸排梳理 深挖一批問題線索
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啟動以來,文化和旅游部指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加強文化和旅游市場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摸排,聚焦旅行社以預付卡、會員費、理財產品等形式誘導老年人“消費”“投資”的旅游市場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并聯合、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綜合評估,強化分級分類處置,多措并舉傾力守護“夕陽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統一方面開展“回頭看”,研判問題隱患重點領域;另一方面開展“向前看”,對突出問題隱患重點摸排。在“回頭看”方面,梳理近5年侵害老年人權益典型案件,分析研判本省執法檢查重點領域,經梳理發現的涉老年人權益案例主要涉及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未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等。在“向前看”方面,部署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門摸排問題隱患,主要涉及“會員制旅游業務”“低價一日游”等。
今年5月,山西省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摸排中發現,位于大同市平城區的某旅行社分公司,在沒有具體發團時間、旅游線路的情況下,提前收取預付款銷售旅游產品,且該產品客戶多為老年人,存在涉養老詐騙問題風險,隨即第一時間實地調查,對其財務情況、合同簽訂情況進行檢查,對近期已發團、未發團人員名單進行核對,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根據檢查情況,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業整改,并將該公司列入重點監管范圍。
山東省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公眾號、微博、社區屏幕等平臺開展宣傳,發動群眾及時提供舉報線索。同時,各級執法人員對照問題隱患建立工作臺賬,重大案件跟蹤督辦、普通案件及時辦結、超管轄范圍線索及時反饋,掛圖作業、對賬銷號。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山東的一家公司,采取積分返還等方式宣傳組織“免費旅游”“低價旅游”,并涉嫌通過宣傳推薦投資型養老產品吸收社會資金,涉嫌組織“不合理低價游”、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獲得線索后,當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聯合屬地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處置,公安、金融、市場監管局、文化和旅游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對該分公司進行了多次聯合執法。經過持續努力,聯合執法取得積極成效,查清了相關違法違規事實,該公司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3、強化宣傳 提升防范風險能力
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既是“家事”,也是“國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期間,文化和旅游部指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持續加大宣傳,通過以案說法、普法宣傳等多種形式,深入揭批不法分子伎倆,在提升老年人防范風險意識能力、助力形成全民反詐氛圍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專項行動以來,文化和旅游部指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暢通舉報渠道,宣傳發動群眾通過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網上舉報投訴處理系統提供舉報線索,集中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維護老年人權益主題宣傳,推動專項行動普法宣傳進社區、進超市、進公園、進廣場、進家庭,通過公布指導案例、印發宣傳冊、發布電子海報、制作動漫宣傳片等方式,持續加強法治宣傳力度,揭露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的“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云南省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在旅行社、景區、娛樂場所、網吧、星級飯店、圖書館、博物館等場所積極開展專項行動宣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知曉率和參與率。通過宣傳標語、宣傳專欄、電子顯示屏、宣傳單、KTV開機畫面、普法短視頻等形式,揭露養老詐騙“套路”,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截至目前,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門發放紙質宣傳冊68964份、懸掛宣傳標語3300條、在網絡媒體發布原創宣傳稿件115條,覆蓋人群達75.078萬人次。
西藏自治區旅游發展廳按照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有關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大力開展宣教工作。行動期間,西藏組織旅行社、旅游星級飯店、旅游景區等旅游企業廣泛開展線上線下宣傳,并聯合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向進藏游客發送防范養老詐騙提示信息。4月下旬至7月底,共發送防范詐騙和低價旅游陷阱短信70余萬條,發放宣傳折頁、海報等宣傳資料8200冊(張),制作懸掛橫幅120余張,LED播放230余次(條),新聞報道6次,宣講防詐騙知識2200余次。
為深入推進專項行動,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督促指導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廣泛開展養老反詐宣傳活動。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開展防范養老詐騙宣傳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景點普法宣傳,面向群眾和老年人宣講相關法律知識,發放防范養老詐騙宣傳折頁、張貼海報等。同時,舉辦專題講座,邀請法律專家對打擊“不合理低價游”、防范養老詐騙等熱點問題進行講解,揭露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的“套路”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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